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应当在确诊工伤之日起6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应当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面送达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延长鉴定期限,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因此,工伤后做伤残鉴定一般应当在确诊工伤之日起6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最终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90日内完成劳动能力鉴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伤职工因伤情严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无法评定伤残等级的,可以暂缓评定伤残等级,待伤情稳定后评定。但暂缓评定期间不超过1年。
工伤认定是认定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法律程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认定工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程序一般包括:
工伤认定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重要意义。劳动者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认定为工伤后,可以根据工伤认定结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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