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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统筹移交地方
行业统筹移交地方
国务院颁发《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通知》(国发〔1998〕28号),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将行业统筹全部移交地方管理。
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的意义
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是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调剂力度的重大举措,对于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具有重要意义。
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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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移交方案。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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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资产和负债。
行业统筹机构应当将资产和负债移交移入地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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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应当划转至移入地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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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债权债务。
行业统筹机构应当清理债权债务,并将清理结果移交移入地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行业统筹移交地方后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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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管理。
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行业统筹移交的养老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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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使用。
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行业统筹移交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调剂使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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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移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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