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的责任被认定为次要责任,那么对方需要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对方需要赔偿的项目包括:
对方的赔偿比例为30%,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如果交强险不足以赔偿,则由对方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次要责任,如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现场照片等。
如果对方对赔偿责任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在交通事故中,确定责任方和赔偿比例非常重要,建议受害人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一般承担
30%
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次要责任的承担比例并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影响次要责任承担比例的因素主要包括: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确定次要责任方的具体赔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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